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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式发布 18项标准修订项目
近日,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《眼部化妆品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限值》等18项标准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(2015年版)的公告,相较于前段时间公布的征求意见稿,有些许的变化,以下是具体内容。 1、严格限量要求 原料/指标名称 现行标准 生效日期 菌落总数 眼部、口唇、儿童化妆品100CFU/g 2027年1月1日 二𫫇烷 10mg/kg 2027年1月1日 水杨酸 淋洗类发用产品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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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(海关总署令第282号)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(2026年1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82号公布 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)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,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,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》、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、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、行政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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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 现就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自2026年4月1日起,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。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1。 二、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,将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9%下调至6%;2027年1月1日起,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。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2。 三、对上述产品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,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,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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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对部分产品CCC认证模式作出重要调整
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关于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认证模式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,对强制性产品认证(CCC认证)目录内部分产品的认证模式作出重要调整。 《公告》明确,电动工具、汽车安全部件等16种涉及群众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,CCC认证模式由之前的企业自我声明调整为第三方认证评价方式。 《公告》要求,2027年1月1日起,相关产品应当取得CCC认证证书并加贴CCC标志,方可出厂、销售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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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普通化妆品年报开始申报了
根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《牙膏监督管理办法》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》《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<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>有关事项的公告(2021年第35号)》相关要求,自2022年1月1日起,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报报告制度,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进行管理。2026年普通化妆品年报申报工作自1月1日起至3月31日结束。备案时间满一年(即2025年1月1日前备案)的普通化妆品、牙膏,均需提交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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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11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,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,助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,推动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》及相关规定,自2026年1月1日起,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调整。 本次进口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调整与去年相比变化重点是: 1、降低压力机用数控液压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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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地|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发布
近日,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正式发布《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技术指南(试行)》,自2026年6月19日起实施。 本次公布的技术指南附表为《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目录》,共有72个原料使用目的及说明,大大缓解了化妆品化妆品或新原料注册备案时,填报原料使用目的无无原料使用目的相关技术文件,存在填报不规范等问题。 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目录 深圳总公司 中文名称:深圳市鼎丰盛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:Shen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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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新计划公布
近日,国家药监局公布了《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(2026—2028年)》,进一步提升了化妆品企业的质量体系运行水平,保障公众用妆安全,助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。计划要求到2028年底,化妆品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增强,质量体系运行水平整体提升,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能力显著提高,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持续优化,化妆品监管专业化水平不断加强,企业负责、政府监管、行业自律、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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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9号 公布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《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规章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决定对《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(2025年)》(以下简称目录)进行调整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将部分钢铁产品(详见附件)纳入目录。 二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上述货物,应凭货物出口合同、生产商开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申领出口许可证。商务部和受商务部委托的省级地方(各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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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1日0时起实施!事关皇岗口岸
关于实施深港跨境运输全面分流转运的公告 为加快落实深港跨境运输“东进东出、西进西出”战略安排,加速推进皇岗口岸功能调整,优化陆路口岸功能布局,经深港两地口岸部门协商,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 一、自2025年12月21日0时起,皇岗口岸停止跨境货运车辆通关服务。 二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跨境货运车辆可经深圳湾、莲塘、文锦渡口岸通关。请相关企业提前做好安排。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25年12月2…

